世界播报:以案说险|买保险,如实告知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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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女士于2019年8月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万元。2021年10月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确诊肾恶性肿瘤。经保险公司审核发现,被保险人2018年便发现右肾肿瘤,投保时隐瞒自身疾病,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王女士2022年6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沟通后,王女士承认自己带病投保的事实,保险公司作出理赔拒赔的结论。

案例分析

有些消费者想购买重疾、医疗等保险产品,又怕既往疾病影响保单承保,所以健康告知的时候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情况,侥幸的认为,只要保险公司承保了,后期自己得病就会获得理赔,这就是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到底什么是如实告知呢?通俗来讲,如实告知是指在投保人身险的时候,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让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承保决定。

《保险法》第16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所以说,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条件是,投保人及被保人投保时进行了如实告知。案例中的王女士正是因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才会在提出保险理赔时被拒赔。

风险提示

泰康人寿提醒您:投保时一定要对自己的健康情况进行如实告知。不仅仅是买保险,任何情境下,如实告知、诚实守信都是做人的基本底线,每个人都应当成为遵纪守法、遵诺守信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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