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因“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等违法行为,山东垦利农商行被罚97.6万元


(相关资料图)

近日,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披露,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垦利农商行)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7.6万元。

据了解,山东垦利农商行有6项违法行为: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一同被罚的还有山东垦利农商行两名管理人员。时任副行长王晓强对山东垦利农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1万元。时任开发区支行行长耿伟彬对开发区支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责任,罚款1.5万元。

企查查显示,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19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树伟。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键词: 97.6 违法行为